工資單“被”簽名 大嶺山某家具廠賠償有貓膩- DATE: 2025-05-05 23:01:25
一份工資單上的被簽名,被證實不是工資本人簽的。
于是單簽,一紙筆跡鑒定書,名大某將大嶺山一家家具廠推上偽造工資單、嶺山逃避工傷賠償的具廠風口浪尖。大嶺山鎮(zhèn)圣鋒家具廠(已更名為“帝茂家具有限公司”)的賠償原工人羅彥畢說,他曾在這家廠里上班時,有貓月薪在1600元左右。被因工受傷后,工資廠里出示的單簽工資單顯示他的月薪只有860元左右。如此一來,名大某他獲得的嶺山工傷賠償將縮水2萬多元。
不過,具廠羅彥畢通過努力,賠償證實工資單上的簽名不是他的筆跡。目前,此案已經由大嶺山法庭審理,將擇日宣判。
月薪數額 工人和廠方各執(zhí)一詞
羅彥畢說,他于2006年12月7日進入大嶺山鎮(zhèn)圣鋒家具廠,在開料部上班,簽訂了勞動合同。
2008年10月5日,他在上班時受傷了,肚皮縫了10多針。住院一個月,他出院后被鑒定為8級傷殘。后來,經市社保局認定,羅彥畢受傷屬工傷事故。去年4月14日,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按978元每月的標準,一次性支付給羅彥畢傷殘補助金9780元。
此外,羅彥畢誤工時間共為174天。家具廠按770元每月的標準,共支付給羅彥畢4620元,但一直未支付工傷賠償。
職工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。去年7月底,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大嶺山分庭作出裁決:羅彥畢因工受傷,家具廠應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。
不過,羅彥畢獲賠多少,與他平時所拿的工資成正比。這是因為,一次性傷殘就業(yè)補助金及傷殘補助金等,都是以月薪為基數進行計算。
羅彥畢每個月的工資到底是多少?他自己說每個月可拿到1600元。然而,家具廠出具的工資證明,他每個月只拿到860元。
到底誰在說謊?
由于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不知信誰。于是,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大嶺山分庭只得按東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30元為標準,來計算羅彥畢的工傷待遇。
筆跡鑒定 工資單非本人簽名
去年7月21日,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大嶺山分庭作出裁決,解除羅彥畢和家具廠的勞動關系,并要求家具廠支付羅彥畢一次性傷殘補助金、一次性傷殘就業(yè)補助金及一次性工傷醫(yī)療補助金共計21635元。
由于羅彥畢的各種補助金累計起來,可按29個月計算。這樣一來,如果羅彥畢每個月的工資確實為1600元,最終卻按1030元每月計算,那么此次仲裁裁決,他將少獲賠16530元。
“這樣的結果,我當然不會滿意。”羅彥畢說,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大嶺山分庭的判決本身沒有問題。問題出在家具廠為了盡量減少賠償,出具了一份假的工資證明。
那么,工資證明假在哪里呢?羅彥畢說,每個月發(fā)工資時,都需要工人親自簽名,才能領到錢。事實上,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大嶺山分庭出具的工資證明,上面也有“羅彥畢”的簽名。
“那根本不是我的簽名。”羅彥畢說,雖然簽的是他的名字,但明顯不是他的筆跡。為了印證家具廠模仿筆跡簽名、偽造工資證明逃避以減少工傷賠償的做法,羅彥畢要求對家具廠提交的工資證明上的“羅彥畢”進行筆跡鑒定。
由于羅彥畢不服裁決,隨后起訴至市第二法院,共索賠6.5萬元。
《圣鋒家具廠2007年11月員工薪資總表》工號161、《圣鋒家具廠2008年8月份員工薪資總表》序號8中,均有“羅彥畢”的簽名。那么,這兩份工資表簽名中的“羅彥畢”,到底是否為羅彥畢的本人所寫。開庭前,由羅彥畢提出申請后,市第二法院委托廣東南天司法鑒定所,對兩份工資表中本人簽名欄內的“羅彥畢”簽名筆跡進行鑒定。
今年1月底,鑒定結果出來了,工資表中的簽名“羅彥畢”并非羅彥畢本人所寫。
法庭介入 雙方都在等待判決
參加完前日的庭審后,羅彥畢說對判決結果很有信心。“工資表中不是我的簽名,那就只能說明一個問題,就是家具廠為了盡量少給補償,偽造了工資證明。”
前日下午,記者來到位于大嶺山鎮(zhèn)大沙村的圣鋒家具廠(已更名為“帝茂家具有限公司”),了解工資單的真實性。廠長殷國強說,工資單絕對是真的,“簽名是羅彥畢的同事代領工資時簽的”。
對于這個說法,羅彥畢不認可。每月工資不是一筆小數目,他不可能讓同事代領,公司財務也不可能允許這么做。
廠長殷國強說,此事正在走司法程序,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,沒必要多說。